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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秋季毕业生申领就业协议书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7 浏览:

为进一步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0届秋季毕业生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

二、申请条件

    1. 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起专、专升本2020年(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毕业生

    2.必须是首次就业,以前从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

    3.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必须在浙江省内。

三、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截止2020年12月1日,逾时不再受理。

四、申请材料

    1.户口本原件(验审)、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验审)、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验审)、复印件;

    4.所在用人单位首次就业证明(盖章);

请准备好以上材料于2020年12月1日前交至各毕业班班主任或教学点处。

注:1.《就业协议书》具体功能请毕业生咨询所在用人单位人事部门。

    2.请准备好所有相关申请材料,缺一不可。

    3.申领人员务必确保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其产生

的不良后果自行负责。

 

 

 

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历教育管理一部

202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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