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2016年研究生网上报名常识

作者:zl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09 浏览:

统考网上报名时间:第一阶段时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至22:00;第二阶段时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至22:00。两阶段的报名均为有效报名,考生无需重新填报。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硕士统考考生以及推免生在不同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统考考生报名网站是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
yz.chsi.cn。统考考生网上报名后,还要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推免生应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名、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2015年起推免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程序如下:
(1)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简单而言,考生首先需要注册为学信网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研招网;然后在个人中心点击“网上报名”链接,按步骤开始网上报名即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请尽快向就读高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咨询。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统考生要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统考网报结束后将生成9位数字的报名号,对于选择了无需网上缴费省份的报考点的考生而言,只要生成了报名号则表明报名成功。对于选择了须网上缴费省份的报考点的考生,生成报名号后,还需成功交费后才算报名成功。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同等学力是指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而具有同层次学力水平,初步认定为同等学力。如在考研报名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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