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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新纪元教育培训中心、乐清市树人教育:
根据2012年我院教学点评估考核结果以及龙湾新纪元教育培训中心、乐清市树人教育招生情况,经我院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终止与龙湾新纪元教育培训中心、乐清市树人教育合作办学协议。
自本公告公布日起,龙湾新纪元教育培训中心、乐清市树人教育不得以“温州大学”的名义进行成人教育招生,不得在其成人教育宣传资料上出现“温州大学”字样。
特此公告。
温州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版权所有: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 [学院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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