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根据学校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基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精神,学院党总支组织全体师生党员同志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会议由学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杨彬主持,学院各教工支部及学生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党总支书记周剑平结合对近期查处的中央音乐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3所部属高校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典型案件进行通报,通报了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次炤、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杨放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刘亚被违规案例。周剑平书记强调指出,这次采取这种方式、在这么大范围内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件,主要目的就是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敲响警钟、亮起红灯,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保证教育改革发展顺利推进。
随后,周剑平书记结合这些典型案例,逐编、逐章的向党员同志们解读了新《条例》,并对比新旧《条例》谈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分析阐述了新《条例》的重要特征及主要内容,解读了《条例》中与教师党员紧密相关的一些重要条文。他要求全体党员同志充分认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修订完善和严格实施《准则》、《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的重要意义,进一步促进增强党员意识和纪律意识。
会上,党总支副书记张有全向全体党员同志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他概括指出了本次新《准则》共有四大特点:一是“内容减,但涵盖的对象更多”,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但其篇幅却大大压缩了,表达更加精练,要求也更加明晰;二是“分类指导、分别要求”,在面向全体党员的同时,抓住了其中的“关键少数”,即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统一;三是《准则》向全党提出了“四个必须”的要求,这是一种共同性的、根本性的规范,体现着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及其先进性,对全体党员实现廉洁自律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四是了“四个坚持”的要求:要求树立科学的“公”“私”观、要求树立科学的“廉”“腐”观,要求树立科学的“俭”“奢”观、要求树立科学的“苦”“乐”观。这些要求,都是直接针对全体党员及其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所暴露的“短板”,而又急需解决的问题来强化规范的,是全体党员没有例外地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自2015年10月中下旬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后,学院认真开展学习,自党总支成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后,再次专门集中全体党员同志学习讨论了新修订颁布的《准则》和《条例》,并向全院师生党员人手一册印发了专门的学习资料,动员每一名党员立即行动起来,自觉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