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寝室文明建设,创建学风浓郁、环境整洁、文明和谐的公寓环境,决定开展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文明寝室”的申报和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明寝室”建设标准
(一)文明卫生(20分)
1.寝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
2.寝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能切实做好各类疾病的预防工作;
3.寝室内布置舒适温馨,健康美观;
4.寝室值日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在学院卫生检查中成绩优良,至少达到B级。
(二)安全稳定(30分)
1.寝室成员无晚归及夜不归宿现象,无违规滞留外来人员现象;
2.寝室成员行为举止文明,无大声喧哗吵闹、吸烟、喝酒、赌博等行为;
3.寝室成员无乱拉乱接等违规用电现象,无使用没有安全标识的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现象;
4.寝室成员诚实守信,寝室内部无丢失财物、物品现象,无私自调换或另加门锁现象,无私自调换床位现象。
(三)学习氛围(30分)
1.能积极参加和开展健康、高雅的寝室文化活动;
2.寝室成员能互相督促,积极参加晨练、晨读,按时上课;
3.寝室成员没有在正常学习时间内无故滞留寝室现象;
4.有固定的学习时间,有集体学习、成长成才目标和检查制度;
5. 寝室成员智育成绩排名要在班级前60%。
(四)精神风貌(20分)
1.寝室成员团结互助、积极上进,能及时交流反馈室友的思想动态;
2.寝室成员无聚众起哄、闹事等有损稳定和大学生形象的现象;
3.寝室内没有观看不健康影视作品、浏览色情网站和有害信息、沉溺于网络游戏等现象;
4.积极参加各类公益劳动,支持配合公寓管理工作。
二、“文明寝室”评比条件:
(一)寝室内40%及以上成员担任各级学生干部;
(二)每月卫生大检查为学院A级或B级寝室;
(三)寝室有下列情况之一,可附加5分:
1.寝室内有成员在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获院级及以上荣誉;
2.寝室内成员积极参加各类考级考证,类别多样,成绩突出,外语、计算机、职业资格证等通过比例为90%;
3.寝室内成员积极参与寝室文化节活动并获一等奖;
4.寝室内成员积极参加社区义工和社会实践,表现突出,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
5.寝室成员积极向上,党员(含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比例为30%及以上;
6.寝室成员积极配合公寓办公室做好公寓管理工作,90%及以上同学担任各级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被评为院级以上优秀干部。
(四)寝室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评为“文明寝室”:
1.寝室发生失盗,并被保卫部门确认为内盗的;
2.寝室成员受过纪律处分特别是作弊处分的;
3.寝室一学期三次(及以上)公寓卫生检查为D级的;
4.寝室成员学风较差,学期考试不及格人次多;
5.寝室发生不安全和影响稳定的现象。
三、 “文明寝室”的评比机构和申报程序:
(一)评比机构:
公寓管理办公室、学生公寓自主管理委员会
(二)申报程序
1.10月30日前,学生寝室长召集全体寝室成员,根据 “文明寝室”的基本要求,向学院提交“文明寝室”申报表(附件);
2.11月13日前学生科公寓管理办公室根据上报情况汇总备案;
3.申报“文明寝室”经批准后,在学生寝室门口统一张贴“文明寝室”申报标志;
4.“文明寝室”每学期评比一次,各学生寝室自愿申报,学生公寓自主管理委员会在申报后两个月内完成审核评比,公寓管理办公室公示确认,比例一般控制在学生宿舍数80%以内;
5.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一月内,在“文明寝室”的基础上开展“特色寝室”评比,各学生寝室自愿申报,学生公寓自主管理委员会组织审核评比,公寓管理办公室公示确认,比例一般占“文明寝室”数30%左右。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文明寝室申报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