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为了能让同学们生活在一个无烟健康的校园环境里, 5月5日中午,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信息楼大厅举行了“不要让‘公共场所,请勿吸烟’成为一句口号”的公益宣传活动。
志愿者小分队活跃在校园的各个地方,看到吸烟者就向其真诚劝说,希望他们远离香烟,关注健康。志愿者们还准备了戒烟知识宣传单,通过发放宣传单让同学们了解吸烟的危害。本次活动历时两个小时,在志愿者们的努力下,校园里的吸烟者都自觉地放下了手中的香烟。
志愿者们表示,希望他们的行动让吸烟者们能更深刻地认识到吸烟的危害,从而下定决心戒烟,真正实现“公共场所,没有烟味”。
学生科 供稿